2012年9月11日 星期二

公用停車場停車證排隊奇觀

公用停車場停車證排隊奇觀

這也算是台灣的另類奇觀吧.

自從**國小地下停車場啟用,開始時是不用排隊辦停車證的,我只要在每月25日下班時順路去辦停車證,並且帶齊相關證件和悠遊卡有足夠的錢就可以了,而且從**國小地下停車場啟用後,週遭相關路段的停車格就有部分被陸續畫消掉或是畫上紅線,如果是這樣,市政府就應該在該地區提供足夠的停車位置,想必台北市政府一定是認為**國小地下停車場能排解附近地區的停車需求.

但從一,兩年前開始,需要排隊拿證明單,每月25日早上07:30開始發放證明單,有證明單的才可以辦下月份的停車證,這樣就造就了每月的排隊奇觀,排隊排的漏漏長(台語)還不誇張,有人很早就去排隊,拿板凳,報紙,書籍在排隊,一邊等一邊自娛,居然還有人零晨四點就去排隊,而且還不是最早到的,到底是發生什麼事,當然,這是個人行為,但不諱言的說,在停車場周遭相關里民,有一定的優惠,但怎麼會排隊排成這樣,是我們一般民眾的錯嗎!為了一個停車位置有時候還需要請假去拿,到底是為什麼,排這麼久有時候還不一定拿得到?如果一定要排隊,那我希望能提早到07:00發放.

政府蓋了這麼多蚊子館,沒有任何效益,亂花錢,現在說要活化,還怪東怪西,都不是自己的問題,再拿最近發生的華隆退休金與資遣費案來看,明明就是資方有問題,惡性的一些作為,地方縣市首長不但一點作為都沒有,還有可能自己也是助紂為虐其中的一員,也許更是始作俑者也說不定,連中央主管機關勞委會也是,還大言不慚說了一些沒用的話,要這種官員有什麼用,拿來跟有需求的地區設立停車場來比較,真是讓人不知道要怎麼說了.

最近又發生一件讓我更加不滿的事,我的汽車依照規定要檢驗,檢驗的時間為前後一個月,在辦證時跟我要檢驗後的行照影本,檢驗時間還沒有到就跟我要,還要我提供行照影本!該員態度並不差,只是怎麼會這樣要求呢,而不認為有問題?我的驗車時間還未超過政府規定時間,如果我不去驗車,下個月我根本辦不了證;而且行照影本的成本誰負擔,要備查也是你們自家的事,怎麼會要民眾自己提供,法律或交通法規有這樣的規定嗎?而且根本不需要這麼做,在辦證時,超過驗車時間不讓該民眾辦證就好了,如果一定要辦,請該員在停車場停車證辦理規定時間內拿驗過的行照再來辦理就好了,至於有沒有弊端,那是另外一回事,不該拿這理由,來說服民眾.

因為要繳交行照影本,在離開停車場前,還要我填寫相關資料,留姓名,電話,車號這些個資,我忘了還有沒有填其他資料,所以萬一我的個資有洩漏疑慮,是不是可以去告停管處.

當然最後我還是乖乖的把行照影本拿去給停車場,就為了要停車,雖然我一個月沒開出去幾次,甚至沒開,但是為了開車出去時,在回家時,不需花半小時,甚或一小時,兩小時的找停車位,我還是繳交了,屈服在這不合理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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